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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东莞史上公积金提取政策

  • 发布时间:2021-06-04 浏览量:701次
  • 新政有多处变化,其中对于公积金缴存职工来说影响最大的就是3月1日以后缴存的公积金将不能以离职或失业情形提取.
    此前执行的政策中,个人可以以离职或失业的情况将单位与个人所缴存的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而新政实施之后,将按照“旧钱旧办法,新钱新办法”进行管理.
    这一政策公布之后,引发了各方的热议.来自湖南的小欧就告诉记者,“难道不买房子就不能取公积金吗?如果真要到退休的时候再来办理,来回折腾的最终还是缴存人自己.”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了提取政策调整的原因,并对市民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复.
    新政策提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的,住房在本市或职工户籍所在地皆可申请.公积金中心表示,这样设置符合国家倡导的公积金制度要保障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趋于公平,也有效地避免投机分子的恶意炒作.
    另外,简化租房提取办理手续.租房办理的手续简化可通过网上申请办理.公积金中心将在近期推行自助服务,暂时包括网上办理和短信办理两种方式,将在4月1日开通,首次能通过自助服务办理的提取类型是租房.
    公积金中心说,将来计划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更加便利缴存职工,开设更多自助提取类型.
    4月1日起可提出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申请,凡职工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即可申请计提不高于职工本人缴存当月金额的60%且不超过540元的住房公积金,作为支付房租的补充资金,无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资料,只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办理手续更简便,可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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